1、海安县农业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包括多个部门,旨在全面管理和推动农业发展。首先,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机关内部管理、印章管理、文件处理、会务、采购、档案管理、固定资产和基建项目管理、后勤事务、社会治安、保密等工作,是委员会的行政中枢。
2、海安县农业委员会的领导分工如下:郑华担任农委(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的全面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事和项目农业(包括财务)。陈名主持党委工作,他的职责包括财务、审计、目标责任制与考核、办公室及业务综合科(中心办)。
3、海安县的农业管理机构进行了重大调整,以优化农业服务和提升农业发展效能。首先,原县农牧渔业局和县畜牧兽医局的部分职能被合并到新的县农业委员会,实现了农业部门的资源整合。其次,农业委员会将不再承担已被县政府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专注于更为实质性的农业发展工作。
4、海安县农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涵盖农业产业政策的执行和规划、农业结构优化、市场体系建设、林业生态管理、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质量监管、海洋渔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耕地质量维护、农业信息化和防灾减灾等多个方面。
5、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详细划分如下:办公室(含监察审计室):负责机关日常协调工作,包括文字综合、对外宣传、政务公开等,还承担监察审计任务,以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处理和部门预算编制等工作。
6、县农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确保从源头上把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海安质量技术监督局则聚焦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这一关键阶段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海安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着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职责,确保市场上的食品流通符合相关法规,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1、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详细划分如下:办公室(含监察审计室):负责机关日常协调工作,包括文字综合、对外宣传、政务公开等,还承担监察审计任务,以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处理和部门预算编制等工作。
2、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领导团队分工明确,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行。以下是他们的主要职责:- 屈祖平(党委副书记、主任)全面主持委员会工作,负责委员会的整体运营。
3、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合作,以及服务体系建设。参与金融发展规划,协调金融改革,监管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平衡人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政策。统筹服务业发展,推进服务业集聚,管理重要商品市场。负责对外开放事务,包括外资引进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协调。
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包括拖拉机、收割机等的管理,驾驶人员的考试、考核和牌证发放,以及道路拖拉机的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参与科教兴农,负责农机科研、推广和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农机产品推广许可证的管理。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外资项目,引进和消化农机技术和装备。
制定农机管理政策,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农机跨区作业。负责农机维修网络和配件质量监管,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农机安全监督及驾驶人员管理。负责排灌设施管理,农机新技术引进,防汛抗灾农机调配,统计年报等工作。 农机科技教育科/ 规划农机具研发、示范推广,组织重大项目的立项和攻关。
主要职责: 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员进行登记、入户、安全技术检验、考核和核发证件,确保合规操作。参与新型、改型农业机械的安全性能审核和鉴定,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在田间、场院及乡以下道路进行农机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保障道路安全。处理农业机械事故,并按国家规定管理相关费用。
县农机局是县政府下属职能部门,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管理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