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政策是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见《增值税暂行条例》。
3、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销售外购的农产品,以及对外购农产品加工后进行销售的产品不免税。财务人员核算时,对于免税的农产品和不免税的农产品要分开核算。对于销售种子、化肥、农药、有机肥料、农用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4、农业免税主要有以下几项:增值税优惠、所得税减免以及某些特定环节的税费减免。具体如下:增值税优惠。对农业相关项目收入免征或减征增值税。这是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扶持措施。在许多地区,农产品销售以及加工环节都可以享受到增值税减免的优惠。这对于农业产业链的完善与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5、农产品这一块国家出台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如: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②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村合作社需要缴税。农村合作社需要缴税。农村合作社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其从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利润或收入可能会被视为应纳税的对象。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合作社水稻种植是免征增值税的,但将水稻加工成大米则不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按不含税销售额的3%缴纳增值税,不需要缴纳营业税。此外,农业合作社种植水稻并加工大米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如果销售的不是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就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如果销售的是上述六种商品之外的货物,或者向本社成员之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销售上述六种货物,应当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农业合作社需要交部分税。账务处理可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税务处理方面主要是根据财税〔2008〕8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及相关事宜。具体缴税情况介绍:增值税。
1、百分之11。根据查询中华网考试官网显示,合作社农产品税率为百分之11,经销农产品的纳税人按照百分之11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百分之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只能按照其适用的百分之11税率或百分之3征收率开具。
2、其次,对于农业合作社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税收政策规定,税率为3%。但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享受简易计税方法,即按照销售额的1%征收税款。因此,如果上海农业合作社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销售额的1%征收税款。如果不是小规模纳税人,则按照增值税法规定的税率3%征收税款。
3、未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按适用税率6%(/征收率5%)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4、农村专业合作社和自产自销农户开的增值税发票是一样,都可以按发票面金额的13%计算抵扣税额。
5、税率这一列填写税率13%是正确的。与对方约定好的价格是含税价,不是不含税价。对方收到发票后是按价税税合计乘以13%。如果开具的发票中有税额一栏的,按发票中所含的税额抵扣。
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税法规定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的减免或优惠。增值税优惠政策 农产品销售公司在销售农产品时,根据税法规定,可以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例如,对于部分鲜活农产品,如蔬菜、水果等,其销售环节增值税的征收通常较低,甚至可能实行免征政策。
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业生产资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农产品加工企业适用的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
农膜。生产销售的氮肥、磷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磷酸二铵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复混肥是指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尿素产品。
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计算方法如下: 投入产出法: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乘以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乘以扣除率/(1加扣除率); 成本法: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乘以农产品耗用率乘以扣除率/(1加扣除率)。
法律分析:要纳税申报。农业合作社每月都需要报税的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农村合作社需要缴税。农村合作社需要缴税。农村合作社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其从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利润或收入可能会被视为应纳税的对象。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法律分析:需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的交易、与利用其提供的服务的非成员的交易,应当分别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法律分析:(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报税时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两部分。首先,根据每月的销售额与期初库存的差额计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缴纳,并可在税务局网站上查询缴纳情况以作记录。其次,根据营业收入确定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通过登陆税务局网站进行申报,并在网站上查询缴纳情况。
印花税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增值税方面: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税收优惠方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需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合法注册,并确保其业务范围符合合作社的性质。 免征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的农业生产、销售等业务,可能可以免征增值税,具体优惠政策根据地区和国家法规而异。
税收优惠: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作社可以享受的土地流转补贴、税收减免、用水用电优惠等优惠政策。
问: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哪些增值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法律分析: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五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它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可以享受以下增值税优惠政策:(一)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